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新闻动态

广东省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2    来源:    阅读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粤技服〔2024〕61号)《关于引发<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将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工种)考评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面向广东省内从事互联网营销相关工作的企业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行业专家及优秀从业者。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热爱互联网营销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掌握技能人才评价理论、相应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掌握相应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

(二)资格条件

考评人员申请资格与条件:

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3年。

相关证书:互联网营销师、自媒体运营师、电子商务师等。

高级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或技师(国家职业标准设置最高级别为二级的职业)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并具有2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

(三)优先条件

符合考评人员素质要求,近3年内担任过地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专家、技术裁判员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近3年内担任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专家、技术裁判员或取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或技师(国家职业标准设置最高级别为二级的职业)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考评员。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填写《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培训考核:通过资格审核后,由评价机构组织实施考核(含理论考试和实操评审)。

(三)认证聘用:考核合格者纳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简称“省实名制系统”),颁发考评员证卡。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

报名材料:《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如项目案例、业绩报告等);近期免冠白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提交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57418952@qq.com

纸质材料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致远楼1403

咨询电话:李老师 0755-89226620

附件:《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2日